【开展巡视巡察的责任机构承担职责】为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加强党内监督,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重大决策部署得到有效执行,巡视巡察工作成为各级党组织履行主体责任的重要抓手。在这一过程中,明确责任机构及其职责,是确保巡视巡察工作顺利推进的关键。
一、总结内容
巡视巡察是一项政治性、政策性、纪律性极强的工作,涉及多个层级和部门的协同配合。根据中央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相关部署,主要责任机构包括中央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省(市)党委巡视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市县党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以及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等。这些机构在巡视巡察工作中各司其职,共同推动巡视巡察制度的有效落实。
具体而言,中央巡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全国范围内的巡视工作,制定巡视政策、指导巡视实践;省级巡视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则负责本地区巡视巡察工作的组织与实施;市县党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则负责具体执行,确保巡视巡察覆盖到基层单位。同时,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在巡视巡察中发挥着监督和保障作用,确保巡视成果得到充分运用。
此外,巡视巡察工作还涉及到被巡视单位的配合与整改落实。被巡视单位需按照巡视组的要求提供资料、配合调查,并对发现的问题进行认真整改,形成闭环管理。
二、责任机构及职责一览表
责任机构 | 主要职责 |
中央巡视工作领导小组 | 统筹协调全国巡视工作,制定巡视政策,指导巡视实践,监督巡视结果运用 |
省(市)党委巡视巡察工作领导小组 | 负责本地区巡视巡察工作的组织实施,制定实施方案,协调相关部门 |
市县党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 | 具体执行本地区巡察任务,安排巡察计划,组织巡察组开展工作 |
纪检监察机关 | 配合巡视巡察工作,提供线索支持,对巡视发现问题进行处理 |
组织部门 | 协助巡视巡察工作,提供干部信息,配合干部问题核查 |
巡视巡察组 | 具体开展巡视巡察工作,收集问题线索,撰写报告,提出整改建议 |
被巡视单位 | 配合巡视巡察工作,提供资料,落实整改措施,接受监督 |
通过上述责任机构的分工协作,巡视巡察工作得以有序开展,有效发挥了“利剑”作用,推动了全面从严治党的深入发展。各单位应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主动配合巡视巡察工作,共同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